湖南严肃查处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相关责任人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62名公职人员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
新华社长沙5月21日电 记者从湖南省有关部门获悉,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党中央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现场救援、伤员救治和事故调查处置等作出部署。湖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违法的62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二级调研员谭晶,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望城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周正茂,长沙市望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乌山中队中队长(金山桥中队原中队长)冷经科,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刘万全等4名公职人员因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对该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的长沙市、望城区党委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市、区相关部门其余58名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给予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鹿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职;给予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郑建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职;给予长沙市委常委、秘书长(长沙市望城区委原书记)刘拥兵,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长沙市望城区委原书记)孔玉成,长沙市望城区委副书记、区长孔令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免去现职;给予湖南机场管理集团机场建设指挥部党委书记(长沙市望城区委原副书记、区长)范焱斌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伟胜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给予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一级主任科员(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熊建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书面诫勉、批评教育等处理。责令对此次事故负有责任的20个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并切实整改。
涉事房主吴治勇、湖南湘大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双富、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盘树湾组居民龙立勤等14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寻衅滋事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事故发生后,湖南省委、省政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积极稳妥有序开展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置,组织开展全省居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攻坚”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对事故处理作出决定后,湖南省委迅速召开常委会会议贯彻落实,深入检查反思,深刻汲取教训,并对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风险、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部署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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