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维权几十年 法律服务解心病
2016-04-30 02:21:41 来 源:云浮新闻网 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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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历下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许婷接到一个咨询电话,是家住解放路的丁方老人。老人由于身患残疾不便出门,也不愿意通过电话咨询,想申请上门免费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及时向区法律援助中心王红霞主任做了汇报。
王主任考虑到丁方的诉求缺乏证据且已过诉讼时效,随后联系燕山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主任刘宗胜及益寿路居委会主任卢松翠,网络赌博,约定当天下午就上门为丁方老人进行法律咨询服务。
据了解,丁方由于50多年前在工作实习中,高烧昏迷多日造成身体严重残疾,想咨询一下这算不算工伤?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起诉单位,得到相应的赔偿?根据老人的实际情况,工作人员认真帮她做分析并讲解相应的法律知识。因诉讼时效为20年,而该事件时间跨度过长,已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一般不会受理。
丁方听完工作人员的专业解答后,非常满意,终于解开了存在心里多年的疙瘩。(当事人姓名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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