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GPS定位器竟变窃听器!有公司被窃听损失千万元…(3)
2020-08-17 13:02:30 来 源:网络整理 移动版
你会关注
来源:央视财经(ID:cctvyscj) 监制:陈永庆
本文编辑:刘丽珂
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0766xw.com/view-78135-1.html
nrrg001@163.com
2015年起实施的《禁止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和“伪基站”设备的规定》,明确禁止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七条也明确规定,以窃听手段获取的材料,不但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行为人很可能还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对此,专家指出,随着科技的发展,法律应该同步跟进,对利用新技术手段实施的各类违法行为进行规范。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朱巍:在各个国家,包括中国,对个人信息都是最高位阶的保护。不能靠企业自律,也不能通过个案处理,应该是一个常态化的过程,必须是线上线下结合起来,从它的生产源头开始堵截。
转载请注明“央视财经”
点亮在看
提醒家人、朋友!↓↓↓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关键词: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