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屡致伤致残,“网红蹦床馆”为何有人发证没人管?(2)
2020-07-30 22:06:55 来 源:网络整理 移动版
实际上,对于此类蹦床运动场所,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予以监管。
半月谈记者就监管主体问题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取得联系,得到的答复是:“只负责监管原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特种设备名录》中的设备。这类娱乐项目建议跟文旅部门联系。”文旅部门却回复:“蹦床属于体育项目,不在我们的职责范围内。”体育局方面又说:“对于体育类项目只提供技术指导,没有监管的权力,况且蹦床馆并不涉及体育竞技项目。”应急管理部门则表示:“主要负责企业安全生产方面问题,这类场所不在监管范围内。”
与监管失位相对应的是,开业审批全无障碍。一家总部位于浙江温州的蹦床馆加盟商表示,只需办理好营业执照、消防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即可开业。“从审批到营业,除了消防部门,基本不会有人上门检查,不到一个月就能开门。”
同时,由于行业尚未形成统一规范,各厂家生产的设备良莠不齐,质量难以保证。例如“人体炸弹”项目,海洋球池设计深度一般要达到1.3米,,但不少蹦床馆为图省钱,海洋球池可能只布置了50厘米。更有些厂家可能连资质都没有,就为蹦床场馆提供设备生产和安装服务。
一位蹦床加盟商负责人表示:“一般我们会为加盟场馆培训安全员,但国家还没有出台相关安全资格证的规定,其他场馆如何操作就不得而知了。”
在半月谈记者所体验的蹦床馆,一位有“资质”的安全员说:“场馆内20余名安全员中,只有五六人取得了资格证,且一直由经理代为保管,至今也不知道是哪个部门颁发的。”一位前从业人员说,所谓“安全员”其实更像是“看守员”,嘱咐几句就能上岗,“人手不够时,还会雇佣兼职大学生”。
蹦床馆如何“只开心,不伤心”?
对于频频出事却仍在“野蛮生长”的网红蹦床馆,专家建议,要从政府层面堵住监管漏洞,同时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引导,避免更多意外事故发生。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蹦床馆提供的是体验服务,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定职责的延伸角度看,各类商品服务都在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范围之内。
“在这个时代,新行业不断快速涌现,随时都会产生新的产品和服务。市场监管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兜底部门,对于没有写进法律条文的产品和服务,承担起监管责任,防范因监管滞后所导致的消费者利益受损。”刘俊海说。
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星水建议,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下,通过诉讼维权的判决结果往往需要双方共同承担责任。“避免逞一时之快而尝试危险项目,也是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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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半月谈》2020年第14期 原标题:《事发网红蹦床馆,有人发证没人管》
半月谈记者:解园 崔力 |编辑:徐宁
责编:张婉祎
校对:尤立(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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