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文平台合同风波调查(上):网文作者的“剥夺感”由何而来(3)
不久前,《网文作家签约意愿问卷调查》显示,来自阅文、掌阅、掌中云、磨铁、阿里文学等近10个平台的461位受访网文作者中,50.98%对签约平台的合同“极不满意”;对合同满意的比例只有4.77%;82.43%的作者在与平台签合同时,平台并未征询作者意愿;34.27%的作者并不知道签署的是版权转让合同。
越南一家书店里摆放着中国网络文学《盗墓笔记》和其他小说的越文版 章建华 摄
据统计,我国目前已有注册的网络作家1400万人。除了少数“头部”作者不受困扰,“腰部”以下都面临着同样的困惑:我的合同合法吗?如果不合法,为什么能够广泛存在这么多年?
法律专家认为,网文行业版权纠纷频发的背后,是平台给出的合同没有直接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平台和作者之间的关系存在显著的不对等。对于这种“不对等”,绝大多数普通作者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应该说合法,却不合理。”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表示,著作权法没有对著作权转让合同、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的期限作限制。因此,阅文原版合同条款看起来合法,但从公序良俗、社会公共利益角度来说,平台要将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的法定版权一下子全部拿走的合同条款,显然不太合理。
作品火了,有机会改编动漫、影视作品原本是好事,但剥夺感会更强。李峤说,只要在阅文旗下的起点中文网发表自己作品,并收取粉丝的订阅稿费和打赏,就必须将改编动漫、影视等系列的著作权交给平台,没有选择其他平台的权利,也没有任何话语权。
“几乎每个爆款作品作者最终都会和资本方走上法庭。”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图书馆外文采编部主任顾犇说,他在全国两会上提出《关于加强对网络文学网站的监管,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提案》,呼吁重视版权纠纷频发背后普遍存在的合同问题。
摇摇欲坠的塔基
凌霄一个特别大的感受是,这些年来,网文IP的价值快速膨胀,但创作者的话语权和议价权越来越弱。“只有少数优质作者能拿到特别的合同,大多数普通作者只有不断放弃权益。”
网文作者圈里,除了年收入轻松过千万元的大神,更多写手都处于金字塔的底端。
根据多数作者的合同,作者的收入为扣除营销渠道运营成本后的净收益的50%。而部分作者反映,所谓的“成本”对作者来说并不透明,点击量、运营成本的计算方式、游戏规则,均由平台制定。
掌阅提供数据显示,该平台上年收入超过10万元的作者占比不超过1%。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张凤翔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透露:“我们有1300万的网络作家,月收入低于2000元的人群占比98%。”
一名为了专职写网络小说辞职、4年后因收入微薄重返职场的作者说,每天更新4000字不间断,一个月可以拿到600元的全勤奖。除此之外,依靠粉丝打赏和订阅的收入实在太少了。
近期阅文与写手之间的权益之争、平台与作者之间日益悬殊的话语权,更动摇了作者的安全感。半月谈记者了解到,5月份,已经有部分签过约的“腰部”作者在“出售”合同,找在校的学生写手代写,打算草草截稿。
“创作环境每况愈下。”纵横文学的签约作家王袖说,阅文6月初推出的单本可选新合同尽管扩充了创作者的选择权,但不少作者表示,平台展现出了一定的诚意,不过就合同本身而言仍是“换汤不换药”“改变有限,关于营收数据和净收益的核算问题、如何保障创作者和平台地位等核心问题并未深入触及”“期待拥有真正的平等地位”。
受访作家表示,行业的发展脉络已经清晰,但监管的边界、对创作者权益的保护依然非常模糊。
全国人大代表蒋胜男呼吁尽快推出著作权制式合同。“要避免在缺少第三方监督的情形下,平台方单方出具的合同无节制侵蚀原创作者空间的情况。”(文中网文作家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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