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海齐头并进 优化营商环境经验获国务院推广(2)
所有的改变都以企业的获得感为依归。企业的实际需求和感受,始终是营商环境改善最有分量的校准坐标。在19日国务院新闻办举办的新中国成立70周年省(区、市)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中共北京市委副书记、北京市人民政府市长陈吉宁给出了相关例证:最近两年,一大批外资企业,包括比如标准普尔、穆迪、惠誉三大国际信用评级机构,首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以及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WIFT)等一批知名外资金融及服务机构纷纷落户北京。在科技创新方面,中关村(9.180,0.00,0.00%)科学城、怀柔科学城、未来科学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生态持续优化,创新活力竞相迸发,高精尖产业蓬勃发展。去年,北京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将近5000亿元,大概占全国的三成;中关村示范区规模以上企业总收入近十年一直保持在两位数以上的增长;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2.5万家,特别是金融、信息、科技等优势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超过60%。
法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推进相关制度立改废释
在上海,企业也同样在营商环境优化上有满满的获得感。
近日,上海市政府举行外资项目集中签约仪式,全球能源巨头道达尔集团和全球智慧能源科技领军企业远景集团合资成立的景旦新能源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与长宁区签约。签约仪式上,公司首席执行官孙捷向媒体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合资企业注册资金为1亿元人民币,我们本打算年内投资3亿元,因为上海优质营商环境的溢出,我们已经准备把年内的投资计划放大到5亿元。未来5-10年内,我们每年将在中国投资10-15亿元人民币。”
在上海市司法局行政法治研究所副所长王天品看来,上海在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中的许多做法值得肯定:一是从工作机制上予以保障,形成了合力。今年2月,上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的意见》和《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共同体实施细则》。“这个法治保障共同体既包括政府相关部门,也包括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司法机关,还包括上海的高校研究机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对优化营商环境中遇到法治保障问题进行研讨交流,以便形成合力,促进问题的及时解决。”
二是从制度建设上予以保障,形成稳定预期。2018年9月,上海发布了《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通过政府立法推动公共数据资源的整合,加强业务的协同办理,企业办事线上一个总门户、一次登录、全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大大提高了企业的办事效率和便捷度。2019年3月,《上海市市场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罚清单》公布,明确对涉及工商、质监、食品安全、消防等多个行政执法领域的34项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根据有关规定不予行政处罚,旨在为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新业态、创新型企业在发展初期提供更加宽容审慎的制度环境。《上海市公共数据开放暂行办法》于2019年8月16日公布,并于10月1日开始实施。该办法对企业利用公共数据开展科技研究、咨询服务、产品开发和数据加工等无疑又是一个重大利好。
三是重视市场主体的关切和感受。上海市委书记李强指出:“营商环境好不好,不能唯世行排名,关键要让企业和群众评价,看他们是点赞还是吐槽。”上海市政协在优化营商环境的调研中把重点放在企业的感受度、满意度和获得感上,先后召开了16场企业家调研座谈会、深度访谈了120名在沪企业家,完成了1077份营商环境的结构性评估问卷。
以法治促进营商环境优化,而营商环境也给法治带来了积极的影响。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全国上下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中,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在发生显著变化,更加注重把营造发展环境作为重要政绩;市场导向的改革评价机制也因此逐步形成;与营商环境相关的立法审批服务执法司法水平得到提升;形成了一大批可加复制推广的优化营商环境案例。
叶林说,无论北京还是上海,都有很多经验可以总结,也各有各的特点。比如,上海司法局在其中积极发挥作用,北京积极与民间智库开展协作。两个城市都充分调动党政相关职能部门,如市场监管、发改委、商务局、税务局、司法局、法院等的积极性,以此推动了司法改革及相关制度规范的修订,进一步推动了我国的法治建设。
叶林告诉记者,要尽快推动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出台,充分推广复制借鉴北京、上海的经验,带动全国营商环境的持续有效优化。中国有自己的特殊国情,例如国企占比较高、行政机关权力偏大,我们也有自己的产业政策及明显的区域差异,所以在发展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既要参考世行的标准,也要结合中国国情,拿出适合我们的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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