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啊!新闻来了〔2018.12.04〕(4)
2018-12-06 02:00:20 来 源:网络整理 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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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到长沙出差的蔡先生乘坐出租车下车后,发现手机落在了车上。他随后联系司机,却被告知需要给100元“跑腿费”才能送还手机。蔡先生支付了100元,但事后不甘心,在网上发帖曝光司机,称“司机难道不应该有义务送还吗?”有网友则认为,手机作为乘客的随身物品,遗忘在出租车上,是乘客的失误造成的,其对此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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