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全面建立三级环境监管网络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2016-03-06 02:42:06 来 源:云浮新闻网 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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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植发炜 通讯员冯志雄)新年伊始,云浮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云浮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全面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全面覆盖”的网格化环境监管,建立市、县、镇环境监管三级网格体系,进一步强化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环境监管主体责任,实现环境监管全覆盖,确保辖区内污染源得到有效监管,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和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据介绍,该方案以市、县(市、区)、镇(街)政府为责任主体,明确网格化管理工作成员单位环境监管职能,建立市、县、镇环境监管三级网格体系。方案中,全市行政区域为一级网格,直接统筹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加强实施方案督办和日常检查等工作,责任主体为市人民政府。以一级网格内行政区域各县(市、区)为单元划分为二级网格区域,责任主体为县(市、区)人民政府。以镇(街)为基本单元划分为三级网格区域,责任主体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
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运行方式包括巡查、查处、反馈、监督评价。各县(市、区)政府每年年底之前向市政府报告当地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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