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检察机关擦亮司法公正“明灯”
本报讯 (记者 钱枫 通讯员黄志勇)在今年市“两会”召开前夕,记者从云浮市检察院获悉,自2012年市五届人大产生以来,市检察院在严格公正司法的过程中,不断拓宽接受监督渠道,大力创新接受监督工作机制,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人大监督检察工作做到“有底数”、“看得见”、“管得着”、“易操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是检察工作的灵魂,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则是检察机关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2012年以来,市检察院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自觉接受监督,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该院不断完善并认真实行“年度工作定期报告、主要工作专题汇报、重大情况及时通报、交办案件优先查报”的报告机制,主动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共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5次,向市人大常委会及其工作部门书面报告工作36次,报送《检察情况专报》39期、《情况反映》170期,向省、市人大代表邮寄刊物资料5000多份,让人大监督“有底数”;对有重大影响、社会反映强烈和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该院定期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公诉观摩庭”活动,并通过召开观摩座谈会诚恳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2012年以来,该院共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38次。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并制定方案,及时整改落实,大大提升了检察机关公信力和检察工作透明度,让人大监督“看得见”;自2012年以来,该院聘请28名省、市、县级人大代表或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领导担任人民监督员,组织人民监督员对22件相关案件进行监督,提出处理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出席刑事申诉案件公开答复会11次,出席各类专题教育活动座谈会100多次,有效促进了检察干警公正、廉洁司法,维护公平正义。实施特邀监督,让人大监督“管得着”;该院先后制定并实施《关于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加强同人大代表联系工作的意见》《检务公开实施细则》等制度,在院门户网站建立了“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服务”平台,进一步拓宽接受人大监督渠道,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机制,2015年先后邀请了来自全市各县(市、区)的市五届人大代表观看并听取了该院业务工作的综合展示汇报,通过生动形象的汇报展示,让人大代表更加直观、深入地了解检察工作,从自身拓宽监督渠道做起,让人大监督“易操作”。
“司法公正,监督先行”,正是由于该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促使检察官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严格公正廉洁文明司法,使得该院案件质量与效率明显提高,司法行为更加廉洁规范,社会公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度、满意度连年提升。正如省、市人大代表到该院视察工作时一致认为:“云浮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在人大监督联络方面,服务定位准、方法措施实、工作业绩优,为云浮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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