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将连续三年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落实年”活动
2016-02-28 06:44:54 来 源:云浮新闻网 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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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乌鲁木齐2月23日讯(记者张艳芳)从今年起,我区将连续三年开展“环保法律法规落实年”活动,全面加强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大《环保法》及配套制度的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健全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联动机制,完善案件移送、联合调查、案情通报等机制。这是记者从23日召开的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介绍,今年,我区将对30%以上地州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重要措施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全面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执法制度;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确保新污染源达标排放。督促企业落实达标排放主体责任,对发现的超标排放企业依法严格处理。定期公布主要污染物排放超标企业名单。推动工业园区污水、固废垃圾集中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对迟迟不建污染物集中处置设施的园区实施区域限批。以环境质量信息和企业信息为重点,严格落实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三公开”;推行“阳光执法”,全方位多层次公布各类环境信息。
据介绍,今年,我区稳妥推进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完成重点企业排污权核定及排污许可证发放;扎实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在试点区域、行业实施新改扩建项目排污权交易;着力提升污染源监测“三个率”(国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传输有效率),确保达到国家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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