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干流“禁渔期”调整潢川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2016-02-27 02:49:20 来 源:云浮新闻网 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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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长江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发挥水产局职能作用,近日,潢川县水产局积极开展“禁渔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2015年12月,农业部下发《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对现行长江禁渔期制度进行调整完善,特将长江干流江段每年的禁渔期调整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历年为4月1日至6月30日)。
对此,该局组织人员在城乡显著位置张贴了《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并向咨询的群众或渔民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以及《长江渔业资源管理规定》,就禁渔期时间的调整做了具体说明,特别要求大家要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共同做好长江渔业资源保护工作。
除法律法规宣传之外,针对即将提前到来的“禁渔期”,宣传人员建议渔民朋友们禁渔期内对作业船只、渔网等器械进行维护保养,适时调整自己的工作。(李健 张名川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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