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公 告 云浮新闻 南方网
2016-01-25 06:27:46 来 源:云浮新闻网 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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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汉荣、林美清:
本院受理原告卢健霞诉被告陆汉荣、林美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2)云城法民初字第3号],因被告陆汉荣、林美清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作者:陆汉荣 林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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