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张吉豫:人工智能如何养成?从法制建构的角度出发 ︱ 中法评
2018-05-18 18:03:02 来 源:网络整理 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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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吉豫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未来法治研究院研究员
人工智能技术既是当前各国科技研发与应用推广的重点,也对伦理、安全和隐私等方面带来了诸多挑战。如何更好地促进其良性创新发展,是当前法治建设面对的重要命题和挑战。
一方面,人工智能技术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缺少确定性,需要一定发展空间来逐步完善;另一方面,当前人工智能技术在很多领域取得突出进展的同时,在安全性、可解释性等方面的发展却相对滞后。
应从专利制度、侵权责任制度和政府机构管制三个方面的结合来考虑,构建可以更好地促进可信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法制环境。
目次
一、引言
二、法律制度对科技创新的激励与规制
(一)法律制度对技术创新的激励
(二)科技伦理、风险与法律规制
三、当前人工智能发展特点与法律规制要求
四、推进可信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法律制度
五、结语
本文原题为《人工智能良性创新发展的法制构建思考》,首发于《中国法律评论》2018年第2期思想栏目(第108—118页),原文14000余字,为阅读方便,略去脚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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