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获省高院集体嘉奖
近日,省高级法院印发《关于表彰全省中基层法院2016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粤高法〔2017〕289号),决定为83个集体和80名个人记功嘉奖。其中,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获集体嘉奖,是全省被集体表彰的两个中院之一。
2017年以来,云浮市法院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刻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政治建院、规范立院、文化兴院、科技强院”整体工作思路,在审判主业、司法改革、文化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发展。云浮中院获评“广东省文明单位”,技术装备管理室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机关党委被评为全市基层党建示范点;新兴法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是全省获此荣誉的唯一法院。
云浮市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道: 2017年1-11月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2177件,结案16292件,比2016年同期分别上升了15.79%和13.52%,审限内结案率100%,员额法官人均办案数达112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8个月以上长期未结率、一审判决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电子文书送达率和裁判文书上网率等12项指标进入或优于省法院综合监控指标参考值;出台了《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的具体实施意见(试行)》,完善司法责任制等四项改革任务全部落地实施;两级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推广使用自助立案、自助查询等便民设备,建设了信息集控中心,初步实现三级法院各类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充分运用法官故事、以案说法、云浮法官和法苑讲坛等一系列文化载体,讲好法院故事,传播法治声音。继续举办法院“文化月”活动,打造成为云浮法院文化品牌,被省法院推荐为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先后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广东省人民满意公务员邓瑞雄,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李婉婉等一批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