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他!!云浮这个村长挪用公款20万终于被捕!
2017-08-11 18:32:55 来 源:网络整理 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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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深入推进“飓风2017”专项行动中,云城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在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成功破获一起挪用资金案,抓获犯罪嫌疑人苏某(男,51岁,云城区安塘街人),涉案金额20万元。8月7日,经云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苏某涉嫌挪用资金罪被警方执行逮捕。
7月21日,安塘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云城区安塘街古宠村委某村现任村长苏某挪用村集体公款20万,逾期未归还,要求公安机关查处。接报后,云城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抽调刑侦、派出所民警成立工作组,对案情进行研判分析,并多方走访调查取证,初步确认苏某有挪用资金的重大嫌疑。
7月24日,根据前期侦查掌握的线索,办案民警依法传唤嫌疑人苏某到派出所调查。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苏某对其挪用资金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由于自己染上赌博的恶习,为了满足赌瘾,维持赌桌上的资金,自2014年9月以来,先后多次将“黑手”伸向存在自己银行帐户的20万元村集体资金,不到两年便输得血本无归,致资金无法追回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苏某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云城警方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挪用资金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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