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广东两宗违建被依法拆除,刷爆朋友圈!
到底是什么情况呢?
为进一步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彰显铁腕整治“两违”的决心和信心,4月13日,南雄市人民政府“两违”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城管、住建、国土、公安、乌迳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依规对乌迳镇省道S342线路边三栋在限期内未拆除且影响恶劣的“两违”建筑进行拆除。
据了解,此次拆除的“两违”建筑均没有合法审批手续,乌迳镇“两违”整治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耐心劝阻,讲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公示了《关于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的公告》,但违建业主对“两违”整治工作置若罔闻,拒不执行,引起当地群众强烈反应。
此次拆除“两违”建筑的行动,南雄市各单位工作人员协同执法,进一步规范了南雄市建设秩序,彰显了该市依法依规打击违法建筑的坚定决心,对“两违”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该市明确,今后将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两违”建设行为,坚决做到“露头就打、出土就拆”。
关于违建,南雄往年发生过类似情况,我们一起来回顾下......
2016年12月1日上午,市“两违”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雄州街道、城管局、公安局、国土局、住建局、供电局等职能部门共150余人,对水南大坑坪、黎口村委会对面和陵园路出323线方向路边的多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拆除。
1、什么是违法建筑?
违法建筑是指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2、哪些属于违法建筑?
违法建筑包括: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 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5)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6)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7)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8)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违建不合法,莫贪蝇头利
雾蒙蒙,鸟清鸣
拆违战役不曾停
书记说,主任劝
政策法规讲清明
违规建,乱堆放
不是创收好途径
要发家,须懂法
耕田红线莫碰触
想致富,读政策
一号文件看中央
莫盲目,莫跟风
贪图小利吃大亏
新农村,靠大家
我贪你占不像话
新农村,树文明
法律意识要增强
小村落,大家庭
美丽建设长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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