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县(市、区)政府质量工作迎“大考”
2016-09-19 06:24:36 来 源:云浮新闻网 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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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果为D级的,将限期整改
为推动各地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加快质量强市建设,近日,云浮市印发《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县(市、区)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决定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质量工作年度考核(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一个考核年度)。考核结果经云浮市政府审定后,将交由干部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和问责的依据。
《通知》提出,考核主要针对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领域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情况,考核指标包括质量目标完成情况和质量措施落实情况两大方面。考核评定采用评分法,满分为100分。考核结果分4个等级,分别为:A级(90分及以上)、B级(80-89分)、C级(60-79分)、D级(59分及以下)。对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地区,一律评定为D级。其中,考核结果为D级的,政府主要和分管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收紧或暂停对该地区各项质量奖励和政策支持的核准和审批。考核结果为D级的县(市、区),应在考核结果通报后一个月内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并抄送市质量强市办。整改不到位的,由分管质量工作的市领导组织实施约谈,必要时由监察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该地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开展自查自评,积极配合市的考核评价。考核工作要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干部和群众监督,确保评价结果公正权威。对考核中瞒报、谎报情况的,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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