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要求年底八成区县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法制网长沙6月22日电 记者阮占江 通讯员刘琪 徐巧丽
《法制日报》记者从6月22日召开的湖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工作推进会议上获悉,2016年底湖南省80%的市(州)、县(市区)将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016年下半年,湖南省司法厅将全面推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建设。
据悉,2015年,湖南省试点建成40个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今年又申报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7个,已动工24个;申报建设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81个,已动工25个、建成8个;申报建设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69个,已动工23个、建成1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成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窗口功能,设立接待、等候咨询、宣传、办公等区域,并设立残疾人无障碍通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融入“互联网+”理念,采取O2O模式,为公众提供全天候、全流程、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
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刘道龙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为早日建成覆盖湖南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打下坚实基础。要坚定工作信心。要抢抓建设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落实规划、选址、资金等,确保在年底前完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建设任务。要规范运行管理,建立并严格执行岗位责任、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加强实体平台与如法网的对接应用,逐步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信息网上录入、流程网上管理、活动网上监管、质量网上考核。要加强组织保障,把中心、站点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强政策支持、强化工作合力,形成支持中心、站点建设的浓厚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力,吸引群众主动使用、充分运用如法网、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功能优势,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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